【威士忌入門 – Part 2 蘇格蘭威士忌 (Scotch)】
蘇格蘭威士忌(或直接簡稱Scotch),是一種只在蘇格蘭地區生產製造的威士忌。特色上,蘇格蘭威士忌與其他種類的威士忌之不同 (尤其是與它極為相似的鄰居愛爾蘭威士忌最大的不同 )是在製造過程中使用了泥炭這種物質。
什麼樣的威士忌才能被稱為蘇格蘭威士忌呢 ?
現行的蘇格蘭威士忌管理法規是根據1988年時的「蘇格蘭威士忌法案」(Scotch Whisky Act 1988)所制訂。如下,蘇格蘭威士忌是一種威士忌,它:
- 必須在位於蘇格蘭的蒸餾廠裡製造,只能使用水與發芽的大麥做為原料(其中允許添加其他全穀物),而且這些原料必須:
- 在蒸餾廠裡現地磨碎;
- 只能利用內在的酵素系統轉化為可發酵的物質;且只添加酵母來進行發酵。
- 只能被蒸餾到酒精度(ABV)低於8%的水準,如此才能保留蒸餾產物中使用的原料與蒸餾方法造成的香氣與口味。
- 只能裝在容量不超過700公升的橡木桶中,位在蘇格蘭的保稅倉中進行陳放,而陳放時間不能低於三年。
- 只能擁有因為其所使用的原料和製造與陳年的方法所產生的色澤、香氣與口味,且除了水與酒用焦糖(spirit caramel)之外禁止添加其他物質。
1988年蘇格蘭威士忌法案與歐洲烈酒定義規範(European Spirits Definition Regulation)規定任何想要在歐盟境內銷售或從歐盟外銷的蘇格蘭威士忌,其裝瓶後酒精度都不得低於40% ABV的下限。
這樣各位買酒迷對於廣負盛名的蘇格蘭威士忌是否有些初步了解了呢?